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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新闻网自贡11月1日讯 为坚决遏制骗税和虚开违法犯罪活动高发多发态势,自贡市公安局自流井分局经侦大队积极部署开展打击涉税违法犯罪行动,有效规范税收征管秩序,切实维护国家经济秩序和税收安全。近日,通过深挖扩线,认真排查成功破获一起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该案涉案金额81万余元,骗取国家税款11万余元。
近期,自流井经侦大队接到上级部门下发的线索,该线索显示,2016年7月至9月期间,自贡市某机械厂法人代表万某某为节约成本,少交税款,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骗取国家税款。之后,自流井经侦大队根据线索提供的情况,通过对资金流、发票流、货物流等相关数据的分析,迅速展开调查。
经查,2016年7月至9月期间,自贡市某机械厂法人代表万某某在成都某钢材市场,以不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每吨钢材比市场价格便宜几百元前提下,从销售钢材的“串串”朱某某手中购买钢材。以支付增值税专用发票票面金额8个点子的手续费,通过犯罪嫌疑人朱某某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嫌疑人朱某某则以支付增值税专用发票票面金额7个点子左右手续费从上家冯谋(已另案处理)手中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嫌疑人朱某某从中赚取开票“中介费”约3000余元。为此,自贡市某机械厂在与四川某商贸有限公司没有真实业务往来情况下,先后接受四川某商贸有限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七张,票面金额69万余元,税额11万余元,价税合计81万余元。后犯罪嫌疑人万某某将接受的七张增值税专用发票拿到自贡市自流井区税务局成功抵扣税款11万余元。
案件事实查明后,犯罪嫌疑人万某某、朱某某两人已被移送起诉。